解答
物业一般无权允许小商贩进小区摆摊卖货,小区公共区域仅由物业管理,其不属于物业的经营地址且属于超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禁止摆摊卖货的,物业经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放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