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年龄满35岁,结婚满10年,且上海户籍配偶落户上海满10年(支内、知青5年),这里的重点是配偶的上海户籍和结婚都要满10年,如果配偶是人才引进或者居转户落户的新上海人,那么从配偶落户上海的时间开始等10年。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