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收到拘留通知书以后家属应该怎么办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亲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家属应当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会超过十五日,没有必要太担心。对于刑事拘留,家属根据通知书确认了属于刑事拘留后,可以了解犯罪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地点、办案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办案人的名字等。
(二)到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三)应当立即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辩护。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宣布拘留决定,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签发。执行拘留时,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向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证上签名并且按指印。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在拘留证上签名并且按指印。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公安机关的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械具。
3、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况指:其同伙闻讯后有可能逃跑、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情况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
4、专门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