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以下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考勤等相关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到员工个人权益的;
5.用人单位通过欺骗、威胁等方式,在员工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违规指挥或者要求员工冒险作业,已危及到员工人身安全的;
7.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