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你好,你的房子肯定会涉及诉讼,建议提前收集证据做好走司法程序的准备。不会,已经过完户了和前房东没有任何关系了,只能说前房东的通讯地址还在这里,而且起诉的可能也只是知道这一个地方所以传票邮到这来,不过你可以提供线索给起诉人或是法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