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确权后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使用权的争议该怎么解决?
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的解决是: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农村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解决途径如下: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土地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