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从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30元/月增加到21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5元/小时提高至19.5元/小时。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法律依据:
_x000D_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_x000D_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_x000D_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_x000D_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