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有的公司想要裁员,但是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是会使用各种手段去找理由辞退。
例如之前有个当事人,在其他员工仍然可以手机软件打卡的情况下,要求她,必须到公司的某一办公地点的考勤机进行考勤。
但是该办公地点,长期没人办公,只有一个考勤机,而且考勤地点离她的住处又较远,很明显就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那面对这些手段,应该如何应对呢?
小尊来支招:
1、每天该干什么干什么,工作还是继续做,千万不要不来上班
有的员工觉得这种情况,干脆不来上班,反正是公司有问题,自己应该是占理的这边,所以干脆不来,直接去维权。
但是,如果直接不来上班,公司是可以以你连续旷工3天为由辞退你的。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应该继续上班!
可以手持能证明当天日期的东西,在公司工作场所拍照并录像留存,同时可以写一个《工作环境记录》、《到岗记录》,用以证明指纹被删除,无法打卡,只能拍照、录像证明其每天有上班。
又或者拜访客户,让客户在拜访记录上签字,在客户处自拍等,证明你一直在正常提供劳动。
2、可以给公司人事发邮件
通过书面文字说明事情缘由,以及公司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迫使自己自离,这种安排对于公司的经营没有半点益处,看公司那边的回复,也顺便留下文字证据。
如果公司打来的电话,也可以进行录音,特别是HR说:“你这样待着也没什么意思,要不赔偿你1个月工资,离职证明给你写好看点,这样对大家都好。”
如果是聊天等方式,可以在工作群或者直接向公司领导、负责人人事等,沟通为何不提供劳动条件。如果他们直接说了要辞退等内容,可以保存下来。
如果公司没有说不辞退,那也可以直接明确要求公司恢复打卡,安排工作,总之就是要求公司提供劳动条件。
3、装傻,不提劳动法,让公司放松警惕,缩短公司解雇的时间,也给公司下决心按旷工解雇。
既然公司想解雇,那就是早晚的事,只是说公司怕员工去劳动仲裁。对于懂劳动法的员工,公司的处理会更谨慎。
4、如果公司还是不提供劳动条件,那么接下来,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由,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函》,明确载明员工以公司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将该解除通知书以邮件方式寄出,将上述解除通知书和快递单拍照留存后投递,并保留凭据。
大家作为劳动者,首先要弄清楚公司的行为是针对你进行的变更,还是针对你们部门裁员而针对你们部门的变更,或者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而进行的正常调整,如果是针对你或者你所在部门,为了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想拿补偿,就要做好准备工作。
一般一两个月内,公司可能就会采取行动,所以前期可以先稳住,做好准备工作,固定证据,也可以尝试和公司沟通,能沟通协商就没必要走仲裁,沟通不了,手上也有证据不虚,如果前期不知道怎么办,也可以先请律师帮忙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