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书复印件加盖印章后是有效的。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
工伤重新鉴定
工伤重新鉴定程序如下:
1.申请。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组织专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通知当事人参加鉴定。
4.送达重新鉴定的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都是由工伤鉴定的医生鉴定开具的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老板跑了报警有用吗
劳动者报警的,警察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处理。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简述工伤鉴定等级
严格意义上讲,认定工伤以后,做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所分的级别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级别。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伤伤残等级”这种说法仅只是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劳动功能障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通俗说的工伤伤残等级主要就是指这个劳动功能障碍)。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填写一份工伤鉴定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3、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
4、获取鉴定结果;
5、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