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第一议题制度是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各级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铁路公安机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定(试行)》,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内容、组织、程序、责任,明确各级铁路公安机关党委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组织实施、研究审议、质量把关负主责。
国家移民管理局四川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台《总站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总站每周交班会前组织召开“第一议题”学习会,每次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都安排“第一议题”学习讨论,切实做到重要讲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指示第一时间研究贯彻、重要批示第一时间推动落实。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制定《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公安局要在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树立公安机关绝对忠诚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导向,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漳公委〔2020〕84号),结合南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指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