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要离婚但是找不到对方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一方可以在起诉之前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纠纷被告失踪如何送达
我国相关的法律对离婚纠纷中,被告失踪后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起诉方只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不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的。那么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会通过公告等方式向下落不明的一方送达诉讼文书。
二、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出庭会怎样判决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传票送达。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不管是哪种情形,被告不出庭的,法院都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宣判,这种情形下,判决结果多会对原告有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