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去公证要收费吗
房屋公证处公证费用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3‰,不足200万元的收200元;
(2)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2.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2‰;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收1.5‰;
(5)2000万元至5000元的部分收1‰;
(6)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0.1‰。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8.证明遗嘱的,收费200元;证明遗嘱效力的,收费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贷款合同公证指引》第十四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标的额或件数协商收费,公证费由申请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