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国,涉及到购买二手房遭遇卖家毁约的情况,谁应当承担律师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费用应当由实际受益方承担。实际受益方是指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或者依法认定的权利主体。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如果毁约的行为是由卖家发起的,那么根据实际情况,购房者可能会被认定为实际受益方,因此应当由卖家承担律师费用。
但是,如果毁约的原因是由购房者自身因素引起的,且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需要考虑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根据实际情况购房者仍为实际受益方,应当由购房者承担律师费用;另一种情况是其它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方案,确定律师费用的分担。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对方恶意毁约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律师费用的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部分价款的,被转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财产。被转让人未交付财产的,转让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部分价款的,被转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财产。被转让人未交付财产的,转让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