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抗诉和二审抗诉有什么不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主要是抗诉的程序不一样、抗诉的受理机关不一样、申请抗诉的期限不一样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主要是抗诉的程序不一样、抗诉的受理机关不一样、申请抗诉的期限不一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