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可以作废重新开,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不过,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不能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当时开错,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