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负责本辖区的社情、民情;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户口管理,证明的出具;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五管要害单位、治安耳目建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枪支弹药的管理;负责校区内校园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做好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破;做好本所的档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
2、派出所的权限:治安行政管理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调查权;执行社会监督改造、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