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离婚证以及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一、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证加名字的材料大致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总之,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盖章的申请表、再者就是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再者就是房屋的买卖合同、以及还有银行提前还贷的证明等;只要所准备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
二、老房子办房产证怎么办
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4、审验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产登记有什么程序
房产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交该不动产登记申请。向相关机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2、上交具体材料。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材料,如不动产具体信息,本人身份证明以及不动产的产权来源等。3、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要对资料进行核实认证,确定无误后才能对该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