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必须开立基本户。独立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银行开户是独立核算的条件之一,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