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三是逾期利息,还是违约金?如果是利息,不超过月息百分之三的,可以支持,但每日千分之三的利息已达月息百分之九,超过百分之三部分分的利息是无效的。
如果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三是违约金,累积的违约金过高的,债务人可以要求调整。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四条 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