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于我国医药不分业,政策支持不到位,处方难以流到社会药店,使得执业药师无法进入专业的处方调剂业务,此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核心思想是提升执业药师地位,负责药品质量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至少有一人是执业药师。
法律依据:
《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工作,明确许可条件,统一许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