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庭辩论应遵循的顺序是: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_x000D_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_x000D_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_x000D_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