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上面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录的为准,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实有错误的除外。所以,不要纠结于婚前婚后加名字的事情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不要紧,重要的是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二者的记载都是一致的,两者不一致的概率是小的。基本上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等于你有房子的产权。这里,注意是基本,但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婚前买房
①结婚前买的房子,只有一方出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像这样的情况,闹上法庭的话,一般视为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没有欺诈、胁迫,一般不能撤销。因为产权变更登记具有极强的公示效力,要撤销也需要由出资方举证。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出钱,那么写上你的名字也是白搭。
②房子是婚前买的且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还贷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当然,也有很多情况就是小夫妻买房后,因为收入过低,家里的老人也有帮忙还贷。在离婚分割时,一方父母帮忙归还的房贷,通常情况下也倾向于认为是一方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