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财产;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上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即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观上不是故意造成的,而是过失造成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