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各级组织应当按照民主原则、代表性原则建立,以代表工会会员利益为宗旨,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这意味着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是在民主基础上进行,既要考虑工会会员的意愿和利益,又要兼顾工作需要和地域特点,保证工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具体来说,工会组织的建立包括决定组织的名称、章程、机构设置、会员数等。在制定组织章程时,应该遵循民主程序,广泛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组织会员时,应该根据就业行业、企业、区域等因素确定组织范围,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会员资格,确保组织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二条 工会各级组织应当按照民主原则、代表性原则建立,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组织范围和会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