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2)如果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双方感情未完成破裂,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会判决离婚;
(3)如果因一方宣告失踪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有患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
(6)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前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婚后患有精神疾病,均久治不愈;
(7)一方违法或犯罪,且该违法或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比如故意伤害亲友、奸淫亲友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