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的。法定年休假,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所以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的权利。而产假是针对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所以在职工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时,在同一年休完产假仍然有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只有五种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