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诉原告如何应诉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
(一)诉权滥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当合理行使诉权
诉权滥用,突出表现在权利人对诉权行使明显不当,包括行使诉权的动机、时间、地点等要素均不适当,所谓诉权行使不当是指有关诉讼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却未能正确、合理、适时行使,对诉讼风险又缺乏合理评估,急于达到某种不正当或不完全合理的诉讼目的,仍盲目、非理性行使诉权所表现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其行为特征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确或不规范行使诉权。诉权的行使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的某种诉讼行为来体现的,诸如原告通过起诉行使起诉权,被告通过应诉行使反诉权。
诉权滥用或行使不当,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原告滥用?起诉权?。原告在诉前未做充分的诉讼准备,对?胜诉?没有把握,如关键性证据一时未能收集或保全到位,遇责任主体多时又未能正确界定,比如错诉或错列主体,对诉讼风险不合理评估,但仍坚持滥诉,结果自己的诉请因缺乏证据或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决全部驳回,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裁定驳回。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原告的数项诉讼请求,只要其中一项请求得到了支持,说明原告通过起诉,实现了某项诉讼目的,客观上讲,原告还是正当行使了诉权;但有关身份权纠纷案件,如婚姻纠纷、收养关系等案件,因此类案件是变更之诉,如原告的请求被驳回后,双方的身份权关系又恢复到诉前状态,彼此之间不构成?侵权?,故原告败诉不能认定其行使诉权不当或滥用诉权行为;另原告起诉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否则就是滥用?起诉权?行为,如原告起诉标的物属共有财产,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单独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归己,遇该情形时应限制其诉权行使。二是被告滥用?反诉权?。诸如在庭审中,被告认为官司会?输?,借?反诉?之名故意拖延诉讼时间,且明知反诉请求又难以成立,但仍坚持提起反诉,法庭只好休庭延期审理。被告又有充足的时间来回旋并进行不当目的,比如转移或隐匿其财产,使法院的判决书成为?空头支票?。被告故意或恶意滥用反诉权以这种?合法?形式掩盖其不正当目的,明显属于滥用?反诉权?行为,其结果严重影响了法庭的正常审判;如被告不提起不当反诉,法院可以一次性开庭完毕,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若被告提起了不当反诉后,法院可能会多次开庭,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增大了原告的诉讼成本。三是原告滥用?保全权?或?先予执行权?。原告于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准备不足,虽提供了担保,但因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尚处于争议不确定状态,原告起诉后又败诉或部分败诉的案例时有发生,由此会给对方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对?保全权?的申请行使应有严格标准和限制,既要求申请方提供的担保应当是现金,且担保金额略高于请求额。诉内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法院要严格把握控制,防止滥用诉权行为发生,首先,要严格审查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及因果关系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其次要求申请方提供与请求额相等或略高些的担保金,不能提供执行起来较困难的其它财产做担保,比如共有权的房产、股权、知识产权等。四是滥用其他诉讼权利(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诸如,被告被一审判决败诉后,本来对裁判结果没有什么异议,但仍借?上诉?之名,故意拖延执行时间,二审法院又维持原判后,被告为了逃避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人民法院又无条件进行再审,这样以来一件本为不复杂的民事案件通过再审、二审程序可以打至几年官司,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既判力和公信力,且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不仅未得到保护和落实,反而因诉累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代价,打这样的?官司?有何意义,当事人这种滥用?申请再审权?行为,危害之深不可低估。
    (二)诉权滥用客观上表现为已给诉讼对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为要件
    诉讼通常讲就是?打官司?,诉讼行为就是双方利益冲突与心态对抗的外在表现形式。打官司必然会花费一些正当的诉讼成本,诸如委托律师要支出律师费,出庭参加诉讼必然要支出交通费或住宿费,申请证人出庭做证的要支付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诉讼双方被法院判定均有部分败诉或部分胜诉,各自支出的实际损失费用,按混合过错责任对等原则,各人的诉讼成本损失均不应由对方负责赔偿;如果诉讼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即原告的所有实体请求或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被法院依法全部驳回,一方的滥用诉权行为客观上已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说明一方滥用诉权行为后果较为严重,即对方损失与滥用诉权具有关联性。另论至损失范围界定时,目前法律界定不明。一般来讲,因当事人滥用诉权,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应界定在实际经济损失范围内,如因应诉而适当合理支出的律师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材料打印复印费、证人出庭误工费,不包含不正当的诉讼消费开支,比如请客送礼开支、疏通关系?沟通费?。有的虽诉权行使不当,但客观上未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不应认定是滥用诉权行为,诸如原告起诉后,发现错诉了主体,在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之前,就撤回诉讼。但如果异地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后,既请了代理律师,并启程应诉又支出了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开庭前一天或开庭时,原告又突然以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虽撤诉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因其不适时行使诉权,其诉讼行为过失已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应认定是诉权行使不当。被告提起反诉后,在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之前,又撤回反诉,客观上又未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不认定是滥用诉权行为。
综上,诉权滥用或使用不当,应以是否给诉讼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为衡量标准。
(三)诉权滥用的确认必须具有司法性
当事人是否滥用诉权,应由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它任何行政机关、团体、个人却无权确认,由于诉讼法律关系所涉及的主体、客体及内容是人民法院审理和调整的对象,人民法院对诉权是否滥用具有最终司法确认性。如一审诉讼,原告因滥用诉权导致自己全部败诉,双方均没有上诉或申诉,那么一审生效的?裁判文书?是确认原告滥用?诉权?的主要依据,若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又判决维持原判,则二审?裁判文书?又是最后确认原告滥用诉权的最终司法确认依据。
三、追究滥用诉权责任机制之构建
(一)立法规范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生活观念、司法理念在不断更新与提升。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司法需求与立法不足之间的矛盾较为凸显。在倡导司法文明、司法公正的同时,建立完整、公正的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故需要对现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加以完善以填补法律制度的缺失。立法之本意就是规范人们的法律行为,为此,笔者建议在现行民诉法总则中,增设这样的法律条款:当事人应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禁止故意或恶意滥用各种诉权行为;在实体法即民法通则中增设这样的法律条款: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故意或恶意滥用诉权或明显使用诉权不当的,已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当前在法律界定不明的前提下,诉讼人如滥用诉权的,已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可否提起新的侵权之诉
现行《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虽对公民滥用或明显行使诉权不当的,已给对方造成损害,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无法律明确规定,但从程序法条款中可以看出,诉权使用不当的或错误,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分别对诉前、诉后保全措施及先予执行做了严格详细规定,侧重一点就是强调申请方应当或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应驳回其申请,立法之本意是规范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如诉权行使不当或错误,申请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就明确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该法条只对?财产保全权?行使错误或不当时,致对方财产损害结果的,需承担责任。滥用其它?诉权?的,致对方损害结果的,是否应承担责任或能否提起新的侵权之诉,目前法律界定不明,笔者现从民法理论上去探之,民法所述的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法行为或过错行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构成侵权责任要符合或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有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行为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特征符合上述三要件,就构成侵权,则需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侵权责任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民法学一项基本原则之一,同时又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及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公民滥用诉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其行为后果又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属于诉讼行为故意或间接过失,且过失又属于过错概念范畴,当事人的滥用诉权损害后果特征完全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可比照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滥用诉权行为不予追究,任其泛用,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笔者认为,若当事人滥用诉权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结果的,可比照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可以提起新的侵权之诉,称之诉权不当侵权之诉,下面就如何提起侵权之诉略谈下自己的浅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被告上诉原告如何应诉

法律分析:(一)诉权滥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当合理行使诉权诉权滥用,突出表现在权利人对诉权行使明显不当,包括行使诉权的动机、时间、地点等要素均不适当,所谓诉权行使不当是指有关诉讼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查看全文

被告上诉了原告该如何应诉?

一、被告上诉了原告该如何应诉?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查看全文

原告提起上诉,被告方如何应对?

原告在被告上诉的情况下,应当在二审期间对一审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意见,以证明其合法性,被上诉方应认真阅读上诉状并逐一发表意见以证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查看全文

被告反诉,如何应对原告的撤诉?

如何处理原告撤诉后的借条纠纷?借款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销毁或归还借条。填写借条时需注意写清双方全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时间期限、利息、偿还日期和方式等。若无借条,可通过补写借条、录音谈话或找证人等方式证明借贷关系。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查看全文

被告如何应对原告的诉讼?

原告应申请更换被告,否则庭审后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承办人需释明义务,原告可提出更换被告的申请,法院通知不适格的被告退出诉讼,加入适格的被告。若原告不申请变更被告,则庭审后法院将驳回对不适格被告的诉讼请求。...查看全文

被告上诉该如何应诉

法律分析:一、被告上诉该如何应诉?1、在收到对方的上诉状后,首先应该积极、认真研究对方的上诉状或相应的证据,针对对方的上诉请求内容形成自己的答辩意见,有必要时应该及时针对对方的上诉内容及提交的证据,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查看全文

被告上诉,原告应对策略

民事诉讼法规定,收到上诉状的法院应及时送达对方当事人并要求答辩,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同时,原审法院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等材料报送第二审法院。...查看全文

被告如何反诉原告?

律师分析: 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最起码应该是有关联的。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查看全文

被告上诉了原告要写应诉状吗

被告方上诉原告该积极参加诉讼活动。因为实际上如果被告上诉的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有可能是会面临着改判等相关的问题,所以对于原告来说的话还是需要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这样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一、被告方...查看全文

被告应该如何应对原告的诉讼状?

答辩应就事实部分,否定不符实之处,并提出符合真实情况的证据加以证明。论证时需列举反面证据,确保充分、确实,不能凭空否认原告所述事实。反面证据可直接对抗原告证据,或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查看全文

反诉原告提起诉讼,被告该如何应对?

被告反诉时,原告应积极应诉并提出答辩及反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相关请求可合并审理。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可缺席判决。...查看全文

被告反诉原告能否应诉?

原告开庭不到庭能否再次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开庭不到庭可以再次起诉。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在现代社会,原告...查看全文

原告上诉被告,被告不出面

民事案件原告上诉被告怎么办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会导致法庭在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判。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经审查核实未...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法原告告被告离婚被告该如何应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查看全文

原告提请离婚诉讼,被告反诉,如何应对?

本文讲述了起诉离婚的时间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诉讼不会判决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第二次诉讼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此外,起诉离婚的时间也受到多种因...查看全文

如果被告上诉原告怎么办?

原告上诉时,应写清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并带上起诉状和证据到法院立案。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双方都需准备好客观事实和证据,法院将根据其审核并进行公正审判。...查看全文

原告胜诉被告上诉原告还要费用吗

一、原告胜诉被告上诉原告还要费用吗被告方上诉原告方不交上诉费,被告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因为实际上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来的,所以对被告来说的话是不能够提出诉讼主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查看全文

原告胜诉被告上诉原告怎么做才好

被告方上诉原告该积极参加诉讼活动。因为实际上如果被告上诉的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有可能是会面临着改判等相关的问题,所以对于原告来说的话还是需要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这样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一、被告方...查看全文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告应如何应对?

如何上诉一审判决?需准备上诉状,缴纳费用,通知一审法院,并向上级法院提出书状或口头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需得到被告人同意。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对附带部分上诉。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剥夺。...查看全文

被告提起上诉原告拿上诉状

上诉状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的诉讼书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上诉状。上诉状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决提起,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不能上诉。二审裁决已被认定为终审裁决,不能上诉。对上诉状的处理必须符合法律程序。辩护...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