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目前,大病补偿医疗保险能够保障的疾病有20种,分别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据了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在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后才能进行的。当参保者患有大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计算出年度自付的总合规医疗费用,如果这个费用超过上个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年收入,那么超出的部分至少能通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0%。
全国推行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要求上不封顶,一般来说合规医疗费用越高,报销的比例也就越高,报销比例高的地区如江苏太仓能达到82%。有的地区甚至规定当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可报销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时,最高有90%的报销比例。
以罹患大病当年总共花费35万元治疗为例,其中15万元由医保报销,剩下的20万元就是个人自付的部分,经过审核其中合规医疗费用为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