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带户口本,诉讼离婚可以不需要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因此,协议离婚时不带户口本是不能离婚的,若户口本丢失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
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