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行政区划所辖区域(不含所辖县、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等级范围,按照2017年确定的《吉林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图》和《吉林市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图》等级范围执行,并随吉林市基准地价图的更新进行同步调整,执行时间以基准地价调整执行日期为准。基准地价图以外的土地等级,工业按照五等、商业按照六等执行。按照《吉林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图》确定土地等级的行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除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一律按照《吉林市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图》确定土地等级。调整后的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共分为6个等级。其中,一等24元/平方米,二等18元/平方米,三等12元/平方米,四等10元/平方米,五等5元/平方米,六等3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