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律师函需要回函吗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收到律师函跟被起诉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意味着收到律师函就一定会被起诉,要看对方的决定。
当事人接到专利权人的侵权警告信或起诉状后,首先应认真对待,其次需仔细分辨,如果不是自己所为,可答辩解释,但要有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自己所为,则要认真分析该侵权是否成立。
二、收到律师函可以不理吗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如果你认为你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
当然,律师函中又能会传达当事人催告、拒绝、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这些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对此谨慎评估。
法律依据:《律师法》中有规定律师函属于律师业务之一,具体法条规定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