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年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年审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法人持年审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为上级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4.《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5.《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复印件,国有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注册资本出资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资本出资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册资本出资单位若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若为子公司的非法人企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发生信贷业务的授权范围)。法人企业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法人企业还需提交银行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证明。
8.集团企业提交子公司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子公司提交母公司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若借款人需委托他人或金融机构申领贷款卡的,被委托者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10.申请期上年度半年和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本单位报税务的报表复印件)。
11.资本、股权、企业名称存在变更的借款人,应出具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复印件均为A4纸型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