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其核发的《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或《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变更通知书》、《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决定书》核定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前申请办理贷款卡年审。
在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支行参加贷款卡年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领取预约单,预约年审时间。
参加年审的企事业单位请登录互联网“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支行”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按照“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操作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打印,连同贷款卡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并提交办卡机关。
年审提交资料
1、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年审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卡原件。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