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有5个步骤。例如: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评估,交评估费用;2、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交营业税;3、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4、领取房产证。
一、房屋过户费用一般多少钱?
1、在中介办理房屋交易时,首先需要缴纳总房款一定比例的房款和中介费用,中介费用一般是房款总价的2%到3%,具体的收费数目要看所处中介现行的缴费标准,房款比例是双方约定的比例。
2、缴纳上述种费用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在税务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所要缴纳的税费有:普通住房产权在五年以上的,卖方没有任何费用,都由买方缴纳的有契税、印花税、房屋交易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除了契税的费用多一些外,其他的费用就是几百元;普通住房产权在五年以下的,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总比例是7.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屋交易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数目与之前的是一样的。
房屋过户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二、办理房产证流程和费用
1、房产证办理的一般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相关费用(1)产权登记费: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m2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m2的为300元、1000-2000m2的为500元、2000-5000m2的为800元、5000m2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他税费具体如下:商品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房改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经济适用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
三、商品房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
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
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买方按约定日期将首期房款交予房主以及将代理费交予中介公司,同时中介公司开始为买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4、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5、中介公司专职过户员携带买方和房主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如果可以上市交易,地税局将出具契税、营业税清单,由买方和房主当日缴纳,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6、买方及房主在过户员带领下,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递件登记和缴税手续。买方和房主分别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此期间房产交易中心将对买卖双方所提供证件和缴税情况进行初审和复审,以确保过户条件无误,否则交易中心会将相关问题及时通知给中介公司。
7、中介带领新业主与旧业主进行物业交接,即结清房屋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8、满20个工作日后,过户员通知并带领新业主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新房产证,同时通知前房主准备领取房款。至此,购买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