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近期,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政策,市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平顶山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一、6类重点对象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5.农村低保边缘家庭;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对象认定方法
1.县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注意: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报、村级评议、镇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
2.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注意: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农房抗震改造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农户。)
三、危房鉴定方法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是指经技术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D级(整栋危房)的农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简明易行的住房安全鉴定(评定)方法,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组织逐户鉴定(评定)。
四、补助标准
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7000元下达到各县(市)(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户均3000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户均2000元)。县级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农户经济条件、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等因素,参照上年度补助标准,分类分级细化本区域补助标准。
五、建设标准
原则上1-3人户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结合平顶山地区实际情况,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厨房、卫生间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这部分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
六、工作程序
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