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39 号》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一)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39 号》第七十四、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后的 12 个月为实习期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二)处罚事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