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历年帐户=(本年度个人医保缴费合计+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金额-本年度年初预注额+本年度末账户余额-上年度扣减额+本年度医保调整额+其他保险转入额)×(1+利率) 2、当年帐户=下年度预注月记帐额×12+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计入标准+[本年度清算额(如本年度清算额为负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