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提取清单,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