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公证。
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一、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对于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遗嘱过期或遗嘱无效,按照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有遗嘱遗产继承程序有哪些呢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三、多子女继承房产过户
如果有遗嘱,一般很少会有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由法院按照遗嘱进行判决。当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划分,丧失生活能力和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可以发多分。当然,如果众兄弟姐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根据协商结果分别按比例继承。房产继承过户首先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其次,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房产证里面没有做限制人数.百分之百的房产权分配给登记人数给占百分之多少自行分配.但拥有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房产证上也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