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关键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龙泉驿区将紧紧抓住重大历史机遇,重塑城市发展格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全面融合发展、提升宜居生活品质,推动区域实力、区域品牌、区域形象发展再上新台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