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