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16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执委会举行了有关“双15%”税收优惠政策的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落地执行。基本上在珠澳琴三地的小伙伴估计都或多或少了解到了这个消息了。但是有些小伙伴对于这个政策看得还是有点一头雾水,因此今天再给大家进行一次政策解读。想了解的小伙伴就一起往下看看吧!
1、力度更显著: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远低于内地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税负水平明显下降。同时,将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下限由原横琴新区企税优惠政策的70%下调至60%,
更多市场主体可享受政策优惠。
2、支持更创新:合作区新增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首先,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次,合作区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前者鼓励合作区企业
“走出去”
扩大境外投资,后者着重
改善企业现金流。
3、目录更丰富:原横琴新区企税优惠目录涵盖产业6大类80小项,新版优惠目录按照“务实、管用、利长远”的原则,
扩充至9个门类150项
,
条目数量增加近一倍,基本囊括《总体方案》四大新产业,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从研发、设计、制造等全链条产业覆盖。
4、认定更方便:采取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纳税人自行判别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即可在季度预缴环节申报享受政策优惠,不需要到税务机关或合作区其他部门作行业备案或资质认定。
5、战略更明晰:政策要求享受15%税率优惠的企业需在合作区进行
实质性运营,突出了合作区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需求,促进合作区产业链集聚,反哺企业创新发展。
二、“双15%”优惠税收政策对于在合作区发展的人才起到哪些帮助?
1、琴澳更趋同: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并首次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实现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来源于合作区所得的个税税负与澳门趋同。
2、覆盖更广泛:扩展个人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人才范围,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将受益群体由境外人才
拓展
到境内外人才。
3、享受更便捷: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额外申请即可在年度汇算享受政策优惠,
告别以往申报个税多部门、多环节的申请审批流程,既便捷高效,又
避免
出现资金占用问情况。
换言之,也就是横琴、澳门两地的税务负差可以调整一致,更趋同。使得两地的多样人才群体在合作区发展均可享受到“双15%”政策,在企业方面,将政策加大行业覆盖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福利的同时为四大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支撑点;所以说,不知道在哪创业的小伙伴们,
赶紧来横琴创业带动产业发展,不仅可以获得许多政策帮扶以及补贴优惠减轻创业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