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需要以下这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4)房屋租赁合同。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