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极低收入层】
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有5.6亿人;
【低收入层】
月收入在1000-2000之间,有3.1亿人;
月收入在2000-5000之间,有3.8亿人;
【中等收入层】
月收入在5000-1万之间,有0.8亿人;
月收入在1万-10万之间,有0.4亿人;
【高收入层】
月收入10万-50万之间,有2500万人;
月收入50万-100万之间,有500万人;
月收入100万-500万之间,有100万人;
月收入500万以上,有10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