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全国政协委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员,是政治协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的参选条件和产生方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性、无官职的职务,其级别等同于副部级。全国政协委员可以参加政协会议,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问题展开协商,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全国政协委员享有一定的待遇和优惠。具体来说,他们可以获得交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补贴和福利,还可以享受免费旅游等待遇。这些待遇和优惠的具体标准和范围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六条 全国政协委员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推荐,由地方政协选举产生。其中,由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推荐的委员不少于全国政协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一,由无党派知名人士推荐的委员不少于全国政协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