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身份证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扩展资料:限制消费细则1、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2、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3、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4、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