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一、作为被拆迁人,如何判断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1、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
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在基本要求上,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
先补偿后拆迁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能进行房屋的拆迁。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
拆迁中一些地方为追求拆迁进度,采用行政手段在没有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要求被拆迁户先让房,没有达成一致的部分等房屋让出或拆除后再协商,往往造成许多补偿纠纷。《征收补偿条例》则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于之前由建设单位执行补偿,容易出现推委、拖欠等不负责任的情况,《征收补偿条例》明确现在由政府替代建设单位,政府也需满足这个要求,以保证在搬迁前补偿到位。
二、农村房子拆了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全国没有统一性规定,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赔偿,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农村房子拆迁分两种情况赔偿:
(1)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农民就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征收房子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赔偿额=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拆迁后必须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其中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是对于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确定。
赔偿费=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三、宅基地被征收还可以申请新的吗
(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
(二)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三)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定可知,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由房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