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因连带责任债务怎么清偿
1、合伙人个人财产足够的,只能以个人财产清偿其个人债务。因为合伙人个人债务只与合伙人个人有关,而不直接与合伙企业发生关系,所以必须先以个人财产偿债而不能先考虑以投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财产偿债。
2、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而不能随意动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财产。因为合伙人个人财产一旦出资投入合伙企业,就与该合伙人名下其他个人财产相分离,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一部分,归全体合伙人共同支配,而不能由合伙人个人随意处置。
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特殊的救济手段,即当债权人通过上述两种途径无法完全实现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第三种救济途径的请求权主体只限于债权人,即强制执行负有个人债务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以债权人的请求为前提,而不能由合伙人主动提出分割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不能以偿还个人债务为由主动退出合伙,因为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涉及其他合伙人的切身利益,随意退伙将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担负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依法分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般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大鸿公司是一家经营食品为主的合伙企业,属于普通合伙性质。对这样的合伙企业,法律并不禁止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事先约定以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利润并承担债务,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凡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你咨询的问题中,陆姓合伙人欠下你的4万元债务,大鸿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在这个责任履行完结后,合伙企业内的其他股东可以另行对陆姓合伙人追索。这不独因为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加盖了大鸿的印章,还因他们公司为普通合伙性质所决定。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吗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是的。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合伙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对于其他合伙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当然,承担其他合伙人相应债务后,有权追偿。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