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应携带下列材料,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