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员工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不给员工。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薪资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薪资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三、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因为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